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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AT C7, 6/F., LEAPONT INDUSTRIAL BUILDING, 18 WO LIU HANG ROAD, FOTAN, N.T.HK
摘要 | 问题:城市建成区内,绝大部分土地都已被征收,且村民已成建制转为居民,剩余的少量居民自用宅基地,其权属性质如何确定?解答:城市建成区内,剩余少量居民自用的宅基地,只要没有依法履行征收手续,则土地权属性质不变,仍属于集体土地。 |
关键词 | 土地权属 集体土地 “村改居” 剩余 城市建成区 宅基地 居民 成建制 |
作者 | 蔡卫华 |
浏览量 | 22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