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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 |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,通过一系列“组合拳”,在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,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后盾。一是严格支出范围,确保专款专用。办案经费专项用于与政法机关办理案件(业务)直接相关的办案(业务)支出,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,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、弥补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足;业务装备经费专项用于政法机关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。 |